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高度重视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促进司法行政实践与法学教育的互动,通过与高校共同开展课题研究、举办研讨会、建立实习基地、开办大讲堂等多种形式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
部校携手 共育良才
司法行政部门的实践是法学院校理论的试金石,法学院校的理论是实务部门创新实践的智慧源泉。
精心擦亮试金石,开发好智慧源泉。司法行政机关作出了努力。
自2021年起,司法部会同教育部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支持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等20家法学院校持续开展招生培养工作,联合多家优秀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作为联合培养单位,截至2024年9月,共招生2000余人。
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学院校的合作如同春风化雨,滋润着有潜力的种子发芽成长为参天大树。
部校携手,共育良才,受益的不仅是涉外法治领域。据了解,司法部连续15年组织开展“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招募大学生等法律援助志愿者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技能,无偿为法律服务资源缺乏地区的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开展法治宣传等志愿服务,推动加强法学专业学生实践教育和法律援助事业均衡发展;协同高校设立法律援助相关课程,共建法学智能教育平台,将法学实践中的数字化案例资源引入高校教育教学;支持高校师生在法律援助机构实习、在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值班,提供法律咨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推动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成为高校法学师生实践教育的重要阵地。目前,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已依托高校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400余个。
为巩固高校师生在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中取得的成果,今年6月,中央社会工作部、教育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动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与法学教育双融双促,提升法治人才培养质量,为法律援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倾心合作 形式丰富
沐法治思想之光,循合作共建之道。
各地司法行政实务部门与高校深入合作,多措并举实现理论与实践的双向奔赴。
近日,由广东省深圳市司法局指导成立的“深圳大学志愿法律服务中心”在深圳大学丽湖校区隆重揭牌。这个法律服务中心集普法宣传、纠纷调解、法律咨询等服务于一体,不仅为学生们提供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操作的机会,还将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引入校园,建设“一站式”校园内矛盾纠纷调解组织,促进了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法治精神的传播。
“‘普法剧本杀体验课堂’将案例变为故事,用故事讲述法理,我们学生可以在扮演的角色中‘沉浸式’学习。”活动结束后,一名学生感叹道。
这场在赣南科技学院演出的剧本杀正是江西省赣州市司法局组织的活动。为更好整合教育资源和司法实践资源,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为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7月5日,赣州市司法局与赣南科技学院签署合作共建协议。
山东省连续5年开展法治山东建设理论与实务课题研究,建立由223名法学教育和实务部门专家学者组成的法治山东人才库,引导法学高校与实务部门合作共建,共建设3类20个法治人才培养重点项目,最大程度整合法学教育和法治实务部门资源力量,促进协同育人。山东科技大学与青岛市城阳区司法局共同建立了司法行政数字化教学实践项目,以数字化转型为目标,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深化案件数据分析与应用,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这种合作不仅促进了法学理论研究与法治实务的融合发展,还推动了司法行政工作向现代化、智能化的方向发展。
陕西省大力推进法学院校和实务部门协同育人,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取得积极成效。今年11月,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司法局联合西北工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举行了法治教育实践项目的揭牌仪式。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司法局和学校在法治人才培养、理论实务研究、普法宣传、联合党团交流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形成务实的法学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据了解,像这样的法学教育与法律实务部门共建的实践教学项目在陕西有230余个,为提升学生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搭建了平台。
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与高校之间不断深化合作,通过多种方式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仅提升了学生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也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更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
法治建设 人才为要
近年来,高等院校与司法行政机关深度合作,使法学教育与法治实践的深度融合取得了丰硕成果。采访中,一些高校专家学者一致认为,法学教育与法治实务相互融合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要求。
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李燕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推动“法学教育”与“全面依法治国与司法行政法治实务”相互融合有两方面意义。
“一方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论述与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强调,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要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际工作者之间的交流。”李燕说,“202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更是从多个方面要求法学教育要更好融入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也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
“另一方面,也是提升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法学教育承载着为法治中国建设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的光荣使命,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这就要求法学教育立足中国法治实践,面向法治实践前沿、经济社会主战场、国家重大需求,回应中国法治建设需要,培养能够解决国家和社会治理中现实问题的法治人才;要求法学教育面向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面向全球秩序规则调整,培养能够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发挥作用的法治人才。”李燕认为,简而言之,推动“法学教育”与“全面依法治国与司法行政法治实务”相互融合,是实现法学教育实践属性、实现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良好衔接,建构面向时代面向未来面向世界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的必由之路。
威尼斯84881法学院教授时延安告诉记者,司法行政法治实务领域宽广,胜任这一领域的法治人才不仅政治上要过硬,法学功底要扎实,而且要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特点,熟悉司法行政工作的业务领域,同时也应具有一定的公共管理、社会工作、公共关系等方面的基本知识。推而言之,能够胜任包含司法行政工作在内的各法治实务部门的法治人才,其知识结构应更加强调复合性和实践性。法学教育机构和法治实务部门是法治人才培养的两支重要力量,其中法学教育对于法治人才培养具有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法治实务部门则是运用法学教育成果和检验法治人才培养成效的重要阵地,二者必须深度融合、相互促进。
采访中,实务部门人员表示,要进一步深化拓宽与高校合作领域,在智库建设、实践培训、数字平台建设等方面不断加强协同创新,推动理论研究和司法行政实践共融共促。
陕西省司法厅法治调研处处长郑晓莉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完善保障机制,推动法学教育与法治实务相互融合,为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创造更好环境和条件。
山东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处长郝磊说,山东将进一步加大法学教育单位与法治实务部门人员的交流互聘力度,推动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引导机制,提升法治人才的专业实践能力。
(原文刊载于《法治日报》2024年12月26日第5版)
原文链接:[法治日报]强化理论与实践融合 共育高素质法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