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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寿龙:地方领导班子应保持适当稳定
时间:200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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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特约评论员 毛寿龙(威尼斯84881教授)

  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河南省县委书记在一个地方的平均任职时间不到二年半,为了加快经济发展,该省准备对地方县级正职任职时间适当延长,没有特殊情况,一届任期之内不再轻易调动,以保持地方领导班子的适当稳定。

河南省的做法,有很多积极的作用,其中最重要的作用是它使得地方“一把手”的选拔任用更加制度化,任期化,而不再像过去那样,地方领导人的选拔任用,虽然有党章和宪法、组织法规定的基本的制度化的程序,但实际上却具有很大的任意性。地方党代会和人代会,辛辛苦苦选出来的书记和县长,往往被组织部门一纸调令,就调到了另外一个地方。

  干部选拔任用的制度化,可以使得县委书记、乡党委书记等在正式上任之前有一个比较好的打算,在一个正式的任期之内有一个比较好作为空间,并可以为未来新的任期做好准备。与此相反,如果县委书记在任期内任何时间点都可能被调往其他地方任职,他就会在尽可能短的时间里,去创造政绩,没有长远打算,也不可能根据当地的情况来设计施政方针和政策。其结果就是,一个地方经常换新官,经常有新官放三把火,但火还没有旺起来,或者还没有烧到一定的火候,还没来得及适合当地的需要,就熄了。这自然不利于当地社会经济的长期稳定的发展。

  不过,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河南省的做法,离制度化还有一定的距离:

  首先,它目前只确保县乡级正职任职时间相对稳定。实际上,进入决策班子,尤其是通过党代会和人代会选任的地方领导人,他们都有任期。如果只确保县乡级正职任职时间相对稳定,而其他选任的政府组成人员和决策班子成员依然不稳定,并不能保证整个班子的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其次,它只是在政策上承诺,并没有真正让有关组织部门的运作真正遵守党章和宪法以及地方组织法所包含的基本运作规则。这样的承诺,可能因为领导的重视而让县乡领导班子真正稳定下来,但由于只是人为的稳定,只要领导不重视,或者领导有更重要的考虑,县乡领导班子不见得能够真正稳定下来。

  最后,从激励效应角度来看,稳定的政策存在着内在的不稳定性。县乡领导班子相对稳定,在现行人事制度下对于稳定的干部成长并不一定有利,因为现行制度需要干部多处交流,才能在短期内快速升职。

  河南省并不是没有看到这一点。根据报道,河南省正在酝酿出台一个新规定,对在一个地方担任党政正职达到一个较长年限,贡献突出又成绩优秀的,经过考核可以就地解决职级并继续留任。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这虽然可以鼓励大家追求职务稳定,但这本身又是一个非制度化的做法。每一个县,每一个乡,相互之间都应该是平等的。如果某些乡的乡党委书记,某些县的县委书记,任职时间较长,其级别高出其他县和乡,势必造成各县之间、各乡之间的制度化的不平等。在级别决定公共资源配置的中国,这样的不平等,显然不符合现行宪法和组织法的精神。

  要消除这种负面作用,就需要完全按照党章来治党,按照宪法和组织法来治政,党的组织部门的活动,要在党章、宪法和组织法的框架内运作。每一级政府选任的官员,都应该毫无例外地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在完整履行一届任期之后,才可能考虑走向新的任职。除非在任职期间被罢免,被法办,按照法定程序被免职,否则不能轻易调动。

http://news.sina.com.cn/c/2004-04-06/10423099355.shtml2004年04月06日10:42 新京报

编辑:人大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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