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认为,宋飞的话(还有她曾有过的动摇),不仅触及的是中国音乐学院的个别事件,而且可能触及了在中国高等教育领域中知识者的某种普遍处境。这种处境就是利益的关系网,就是不公正的“合谋”,就是在这样的关系网和“合谋”的环境之中,知识者的精神困境和精神煎熬。
教育领域和高等院校,无论人们说它们是怎样的“清水衙门”,但是,由于总是存在着资源的稀缺性,总是存在着选拔,因此就总是存在着不可能消除的权力。这些权力被分配给一些教师,在招生、考试和论文答辩中行使。这种权力的行使,与校门之外的社会和行政领域的权力具有同样的性质——都产生对当事者公正或不公正的结果,甚至更为敏感一些,因为公正本身,就是教育的一个重要目标;而教育本身,就是实现社会公正的一种重要途径。由教育的不公正导致的不公正,可能影响深远。
在教育环节中,每一次的不公正是不能孤立评价的。它们总是把一些不公正的关系、不公正的意识留了下来,并可能在一个知识群体中逐渐蔓延,以至于最终可能把所有人都包容进去,使公正的人、公正的关系和意识无处容身。这就是“合谋”。个别教师的不公正并不是特别可怕的;而一个“身居要路津”的知识群体的不公正合谋,才是最可怕的。因为在这种合谋中,一个知识群体的价值标准、是非感、道义感都可能在不知不觉间销蚀。
“合谋”确实具有一种稳定的性状,它可能是明示(就是宋飞所指的“串通”)的,更可能是默契的。它可能成为一个知识群体的生存状态。打破这种合谋,确实意味着风险、矛盾、冲突;而进入这种合谋,在多数情况下往往只需要“洁身自好”和默不作声。少数人要直接制造着不公正;更多的人则可能在这种不公正的关系、意识的范围之中受着消极的影响:他们对公正的信念、他们的职业荣誉感,都在悄然损蚀着。他们的良心不能自安。这就是宋飞曾有过的“动摇”——就是这种“动摇”所揭示的群体处境。这也是教育的纯损失。
如果说“容忍不公正,就是不公正”,那么这对于知识者个体而言,可能是一个过苛的评判标准。但是,宋飞忍耐不住,脱口而出,仍然有着重的的价值:她至少证明了公正的表达是恢复良心、公正感和职业荣誉的必然之途。公开的表达,对于一个知识群体来说,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性。个案的事实,确实是需要查证的。但是,表达是另外一种重要的价值。我们的各个行业内部都缺少表达和评议的制度,知识者群体内部的这种缺失就更是一个隐疾。没有适当的表达,我们就看不到人的良心,看不到正义感,看不到公正。没有表达,公正就没有声音。因此,我们与其说提倡并鼓励宋飞这样大胆向媒体揭露不公正的事实,不如说,我们认为,在一个行业内部,特别是知识者群体内部,应该首先建立的是表达、评议的制度和环境。这是公正存身的适当环境,是恢复公正的起点,也是知识者应尽的公正之责。
本报特约评论员马少华(威尼斯84881副教授)相关报道见昨日C51版(来源:新京报)
http://news.sina.com.cn/o/2004-04-08/02122252711s.shtml
(编辑:郭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