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苏东坡)以其丰富的人生经历、卓越的文学才华及崇高的精神境界,千百年来受到无数读者的喜爱。作为全民文化偶像的苏轼,不仅诗文书画备受后人推崇,其言谈举止乃至衣饰穿戴,也引得后人竞相追捧与效仿。这种仿效苏东坡的文化风尚,在苏轼生前即已出现;至明清两代,以“苏轼”冠名,制造“东坡同款”,发挥苏轼形象的代言效力,成为一种独特而广泛的文化现象。如明清时期流行的“苏东坡赏心十六事”就是这一文化现象的典型表现。
“赏心十六事”并非苏轼所撰
所谓“苏东坡赏心十六事”,大约在晚明时期开始出现,指的是传为苏轼总结的十六件文人乐事:清溪浅水行舟,凉雨竹窗夜话,暑至临溪濯足,雨后登楼看山,柳阴堤畔闲行,花坞樽前微笑,隔江山寺闻钟,月下东邻吹箫,晨兴半炷名香,午倦一方藤枕,开瓮忽逢陶谢,接客不着衣冠,乞得名花盛开,飞来家禽自语,客至汲泉烹茶,抚琴听者知音。
以苏轼冠名的“赏心十六事”,主要是在绘画领域开始流行,并逐渐成为一个固定画题,不仅在中国本土深受喜爱,还东渡日本,在幕末文人间盛传,最终发展衍化为东亚汉文化圈的一个文化意象。从文献史料看,苏轼与“赏心十六事”并无确切的关联。关于苏轼“赏心十六事”的记载,最早见于托名冯梦龙编、余公仁批补的《增补批点图像燕居笔记》。“赏心十六事”录于《增补批点图像燕居笔记》卷十三“南窗杂录”,系于苏轼名下。然而这篇题为《赏心十六事》的作品,并不见于苏轼集中。从《燕居笔记》的通俗性质可推测,将“赏心十六事”系于苏轼名下,可能是编者臆造,或从其他文献资料挪出,文本可信度较低。“赏心十六事”辑录的是时人普遍认同的十六种文人雅事,大多与苏轼本人并无直接的联系,将其系于苏轼名下,无非是借“苏轼”之名以提升知名度,发挥其强大的代言效力。由此,明清时期流行的一系列《赏心十六事图》始终未见苏轼的形象身影,也就不难理解了。
苏轼形象强大“代言”能力溯源
“赏心十六事”的形成原因,可上溯至宋代清玩幽赏的审美传统;然而其成为一种流行的文化现象,则主要受影响于晚明整体的审美环境。晚明文人因何选择苏轼作为他们的代言人?某种意义上,这种选择已隐然透露了晚明文人与苏轼之间颇具关联的文化信息。苏轼对日常生活的诗意体验与审美化观照,使其成为宋人幽赏文化的典范代表,尤其在垂暮之年,贬谪岭海蛮荒之地,苏轼依然从理发、午睡、濯足等日常琐事中寻求诗意与美感。苏轼通过丰富而坎坷的生命实践提炼出人生美学命题,使其超越陶渊明、白居易等前贤,成为宋代以及后代士人审美的人格典范。晚明文人对苏轼的喜爱与崇拜,正是出于对这种审美人格境界的认同与向往。与此同时,不独文人士大夫对苏轼爱之殊甚,通俗文化领域内对苏轼的追捧与形塑,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热度。可以想象,在全民“崇苏”的文化语境中,“赏心十六事”或许并非孤例,诸如此类以“苏轼”冠名的文化现象,不仅呈现了苏轼形象在后世的接受与传播面貌,也生动地折射出苏轼形象强大的“代言”能力。
实际上,苏轼的这种“代言效应”并不是到晚明时期才突然出现。苏轼在其生活的年代,便已获得了“文化偶像”的地位。作为文坛巨子的苏轼,对日常生活精美之物的判断,能够传播到很大的范围,并被同时代人奉为至理名言。这意味着苏轼作为典范文人的商业价值,早在宋代甚至在其生前即已形成。苏轼曾自称“寻常因事点笔,随即为人取去”,可知其手稿是时人争相收藏的宝物。苏轼对其作品的经济价值颇为自知,自儋耳北归,临行作书“以折菜钱”。从苏轼本人的撰述文字可发现,苏轼甚至主动利用自身的“代言效应”,宣传或推广某些事。嗣后,伴随着苏轼在文人心目中的地位日益提高,一切事物只要打上“苏东坡”的印迹,其产生的“象征资本”便随之日益升值。譬如南宋诗人陈著曾为一幅题为“东坡抱琴”的扇面题诗云:“谓是苏长公,如何抱丝桐。不必穷是非,闻名自生风。”无论历史上的苏轼是否擅长弹琴,也不管“东坡抱琴”是否确有本事可考,似乎只要画上了苏轼的形象,再普通的扇子也能立即生风拂暑。类似地,晚明文人选取苏轼作为“赏心十六事”的代言人,归根到底是对这种“象征资本”的自觉利用。
如此看来,“赏心十六事”仅涵盖少数带有东坡印迹的文化事项,可视作苏轼对文人幽赏这一文化传统的独特贡献,余下大部分赏心事皆属流传已广、早已融入古代士大夫血液的文化雅事,苏轼只是充当了“代言人”的角色。后世文人以敏锐细腻的审美感受,从日常生活中提炼、总结出十六件具有普遍性的文人乐事,系于苏轼名下,使他们自身的审美情趣与文化追求,具有了一张“东坡同款”的文化名片。
(作者陈琳琳,单位系威尼斯84881艺术学院。原文刊载于《北京日报》2024年3月25日第12版。)